環境永續基石
寶島陽光在追求均衡發展,永續經營之前提下,由董事長簽署制訂環境保護政策,對外宣誓企業保護環境的決心,亦鼓勵全體員工、開發商、供應商及協力廠商,了解環境保護的重要性,並相互合作,以實踐環境永續。我們亦承諾以符合國內外安全、環境、衛生、社會與勞工的相關法令與規定為標準從事營運,包含:
- 參照赤道原則
(The Equator Principles) - 國際金融公司之環境與社會績效標準
(IFC PSs, 2012) - 世界銀行集團之環境健康安全指南:通用版
(World Bank Group General EHS Guidelines, 2007) - 世界銀行集團之環境健康安全指南:特定產業版
(IFC EHS Guidelines for Transmission and Distribution, 2007)
推廣潔淨能源 協助台灣能源轉型,以核心本業推動環境永續
落實綠色採購 採購合於環保要求標準的設備,避免成為破壞環境的幫兇
符合法令規範 承諾營運符合台灣安全、環境、衛生、社會與勞工的相關法令與規定
建立全員意識 加強員工訓練,使員工增加環保認知及承擔
推動節能減碳 加強資源的再利用,執行有效的節能減碳,減少不必要之浪費
實施友善工法 要求承攬商以環境友善的施工方式,減少因施工時造成環境的汙染
串動合作影響力 與利害關係人合作,共同降低環境破壞的因子
西元2017年12月7日
寶島陽光再生能源董事長 郭肇基